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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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惠州市用人单位重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规定的通知

2012/03/28 1.4w 阅读 120 点赞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事务)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因机构整合更名的原因,我局对《惠州市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规定》(惠市劳社〔2007〕32号)进行重新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劳动监察科反映。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下载:

惠州市用人单位重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规定.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