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加强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惠州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统筹推进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刘 吉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孙川东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
刘小军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林 洪 副市长
成 员:陈 斯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陈东照 市政府秘书长
梁少东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江远波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两新”组织党工委书记
林利育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
张永兰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罗显波 市委改革办副主任
马学青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 法工委副主任
徐火强 市发展改革局党组成员、市大湾区办常务副主任
袁清山 市教育局局长
吴 欣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黄育生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刘巧慧 市民政局局长
潘如新 市司法局局长
何国斌 市财政局局长
袁贵平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严戈科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朱晓文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廖 巍 市商务局局长
钟 亮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刘庆荣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邝兆雄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宇浩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黄炜均 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并抄送市委编办。整治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