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授权事宜的通告 2018/03/29 8.9k 阅读 288 点赞 查看原文 根据住建部《关于做好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接入准备工作的通知》(建金服函〔2017〕11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方便各县(区)在职职工办理《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我中心授权所属各县(区)管理部办理《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职工需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的,可到就近的县(区)管理部进行办理。授权管理部名单如下: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阳管理部、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东管理部、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博罗管理部、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门管理部、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亚湾管理部及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仲恺管理部。如有疑问请拨打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752—12329。特此通告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3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