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规范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的通知 2018/03/25 9.0k 阅读 284 点赞 查看原文 各县(区)管理部、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按照《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的通知》(粤建金〔2015〕7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双贯标”工作的通知》(粤建金函〔2017〕163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完善住房公积金基础信息,推进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双贯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县(区)管理部、承办银行务必严格按照“双贯标”规范标准,于2018年3月底前对缴存单位的信息进行完善补充登记(表格见附件)。若缴存单位存在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不规范、一个单位有多个公积金账户、空头户、该单位名下无正常、封存人员、经办人及法人身份证号码少于18位数、手机号码空白等相关问题,应及时为缴存单位作出规范调整。请各缴存单位登陆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hzgjj.cn)下载《“双贯标”企业信息登记表》,填写无误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8年3月底前前往各县(区)管理部或承办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752-12329,0752-2731132。特此通知。附件:1、“双贯标”企业信息登记表 2、《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双贯标”工作的通知》(粤建金函[2017]163号)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双贯标”企业信息登记表Word《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双贯标”工作的通知》(粤建金函[2017]163号)PDF标签:通知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