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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12/09 3.3k 阅读 404 点赞

市政府:

  2024年,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2024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精神,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指导下,结合中心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1月20日):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组织中心在职在编干部进行集体学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长期坚持的首要政治任务。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加强党纪党规教育。紧密联系住房公积金的工作实际、联系干部职工思想实际,组织开展中心的法治宣传活动,自觉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一是加强中心党组对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履行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监督本单位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中心党组书记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二是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制定中心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责任部门,推动中心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

  一是深化中心权责清单制度,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公共服务实现清单,按要求认领省级政府权责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等,完善日常动态维护机制,推进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统一编目。

  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实现82项住房公积金业务“全市通办”,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升全流程网办事项比例,在“粤省事”、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线34项住房公积金高频业务,实现95%的业务离窗网上办理。配合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工作,按照“免提交”事项问题清单及时自查整改。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24年,我中心按照工作要求对现行有效的5份规范性文件梳理自查,均无违反公平竞争规定。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把握关键环节监管,加强对预售楼盘备案管理和风险研判,着重抓好楼盘审核、贷款审核等工作,防范贷款风险。严格审核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还贷行为和提取住房公积金证明材料的要求,防范打击违规提取行为。对住房公积金业务审批环节进行事中稽核,坚持定期精准摸排,严防业务风险,加强事后监管。2024年1月1日至11月20日,我中心妥善处理“超龄缴存”168笔。    

  四是优化公共服务,提高政府服务效能。配合推进建设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健全12345 热线管理体系。提高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接办质效,架好服务群众“连心桥”。推进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以便民为出发点,着力提升服务效能。

  五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归并行政审批服务职能,进一步构建“审管分离、权责一致”和“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优化与省统一申办平台对接,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线上办事“一网通办”,实现企业注册登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合并在线网办。优化业务审批流程,简化办事要件,严格按照承诺审批时限办理,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完善依法行政体建设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落实中心法制工作机构的合法性审查职责。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起草规范性文件,并在起草过程中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

  二是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制。截至2024年11月,我中心联合法律顾问对现行有效的5份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排查,不存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和其他上位法冲突的规范性文件。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做好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编制和发布。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保证决策每一步骤都有资料可证。建立重大决策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并与合法性审查一并组织落实。

  二是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宣传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起草规范性文件的同时,起草政策解读文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抓好政务舆情研判处置,扩大公众参与,提升回应效果。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在修改规范性文件前,必须进行届满评估报告工作,将评估结果作为修订规范性文件的重要依据。2024年,我中心按照工作要求在中心网站解读了4份政策文件。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2021年版)》要求,全面落实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基准,细化、量化住房公积金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向社会公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开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4年分批次开展公积金业务培训,邀请惠州学院政法学院教师解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法治政府实施纲要》、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力度。2024年1-11月,我中心共发出责令整改通知117份,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是定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和违法举报投诉登记档案定期评查并通报评查情况。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的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及时发现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4年,已组织3名执法证期限届满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省、市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现有行政执法人员24人。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学习先进经验,对企业和职工之间因涉及住房公积金而产生的争议或纠纷,首先进行协调和疏导,坚持教育、宣传手法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缴存住房公积金,促使当事人化解矛盾。2024年1-11月,我中心共约谈企业1440次,走访企业962次,督促企业规范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好投诉咨询工作。2024年1-11月,我中心通过网络问政平台、信访平台共答复群众投诉咨询共2241件,办理效率100%。

  三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定《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规则》,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中心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按规定进行出庭应诉。2024年1-11月,我中心涉及行政应诉案件3件,复议案件3件。

  (七)健全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设

  一是坚持党内监督和人大监督机制。深入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化对不当用权的问责力度,自觉接受人大、民主、司法等监督。

  二是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

  建立健全中心内部权力制约体系,制定《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一线问责法”实施细则》,对业务工作坚持权责法定,按业务种类设定初审和复核岗,健全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制度。积极配合审计工作,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工作。在中心网站主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

  (八)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

  一是推进政务“五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务公开管理,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指南和政务公开目录,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按规定主动公开预算信息、“三公”经费信息、工作年度报告等公开信息。落实“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利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做好当年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和落实生效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网和公开查询等工作。2024年1-11月,中心通过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45条。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提高中心网上政务服务水平。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政策解读工作,通过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媒体及时发布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及政策解读文件,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同时抓好政务舆情研判处置,扩大公众参与,提升回应效果。2024年1-11月,我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会定期接受第三方开普云检测和不定期接受上级抽查,未出现单项否决项,合格率100%。

  (九)加强法治建设力度,保障法治服务高质量发展

  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一整行政执法学习培训, 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以高水平法治保障法治服务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改革、开放、创新“三大动力”为引擎,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通过对中心领导干部职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提升法治水平。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2024年1-11月,利用季度党课、党支部学习加强领导干部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67次。

  二是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多次听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情况,研究部署法治相关工作,将法治工作作为重要年度任务落实。

  三是强化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结合工作实际,带头通过学法考试平台、干部网络学院以及专题法治教育培训活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以及住房公积金政策等法律法规,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四是带头推进依法科学决策。坚持法律顾问制度,在制定重大决策和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建议。亲自通过调研、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各单位、社会公众意见完善政策措施,确保决策科学性和合法性。坚持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由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自觉接受纪检组监督。

  五是强化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亲自部署年度重点宣传工作,开展“四下基层”入企调研,送政策送服务上门,以“惠州市2024年“千人百场”送法律服务进基层宣传月”“国旗法”“宪法宣传周”等法治宣传主题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把普法宣传融入服务实践全过程。

  四、存在问题和原因

  我中心在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改进:一是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受中心机构编制限制,目前我中心没有专门的法制机构,并且从事法制和执法工作的人员并非法学科班出身,专业人员力量薄弱,行政执法压力较大,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能力还有待提升。二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有待强化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有待加强,有关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知识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法治化水平还有待提升

  五、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针对存在问题和困难,我中心将做好以下工作,继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提高依法工作水平:

  一是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高住房公积金履职能力。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落实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完善中心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加强法律法规及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配合推动部门信息共享工作,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健全完善执法机制,提高执法质量效率。优化行政执法流程,加强行政执法力量建设,强化人员法律学习培训。积极引进和培育法律专业化人才,提升中心法治建设能力。

  三是强化法治宣传,提升普法质效。多措并举,通过宣讲会、宣传标语、新媒体宣传等形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增强普法实效性,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27日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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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