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情况报告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情况
2023年全市(含各县区,下同)总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43.06亿元,比上年增加11.74亿元,同比增长8.94%;全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04.62亿元,比上年增加9.54亿元,同比增长10.04%。截至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312.8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4.01%;累计归集总额1054.9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5.69%。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情况
(一)全年共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9824笔,同比增长5.01%;发放贷款42.09亿元,同比增长6.14%;回收贷款本金24.33亿元,同比增加21.34%。历年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4.54万笔,累计发放贷款421.81亿元,累计回收贷款本金173.48亿元,年末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248.33亿元,年末委托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的比率为79.37%,比上年减少4.65个百分点。
(二)年末逾期贷款1220.67万元,贷款逾期率为0.49‰,比上年上升了0.13个千分点。
三、定期存款情况
全年定期存款利息收入14918.31万元,同比增长42.28%;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占总业务收入15.94%,比上年增长3.58个百分点。年末定期存款余额59.46亿元,比上年增加21.74亿元。
四、财务收支情况
(一)全年业务收入93613.06万元,比上年增加8766.02万元,同比增长10.33%。其中:
1.全年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收入16057.29万元,比上年增加4446.03万元,同比增长38.29%;
2.委托贷款利息收入77555.77万元,比上年增加4319.99万元,同比增长5.9%。
(二)全年业务支出47100.62万元,比上年增加2380.57万元,同比增长5.32%。其中:
1.全年应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利息支出40889.75万元,比上年增加2150.42万元,同比增长5.55%;
2.住房公积金归集手续费支出1317.84万元,比上年减少65.63万元,同比下降4.74%;
3.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3877.81万元,比上年增加216.02万元,同比增长5.9%;
4.其他业务支出1015.23万元,比上年增加79.76万元,同比增长8.53%。其中用于住房公积金宣传费用143.35万元,比上年减少142.7万元,同比下降49.89%;信息化建设费用613.16万元,比上年增加170.22万元,同比增长38.43%;购买服务241.33万元,比上年增加51.49万元,同比增长27.12%;用于银行转账手续费等6.18万元,比上年增加0.51万元,同比增长8.99%;用于贷款抵押评估费与抵押登记费用11.21万元,比上年增加0.24万元,同比增长2.19%。
(三)全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46512.44万元,比上年增加6385.45万元,同比增长15.91%。可供分配的增值收益46512.44万元。
五、增值收益分配情况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财综字〔1999〕149号),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的比例按不低于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1%核定。2023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0253.07万元,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1.22%,已达规定额度,本年度不需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
(二)全年向市财政上缴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费用3600万元。
(三)专项安排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42912.44万元,历年累计安排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257723.32万元。
六、2024年业务支出预算情况
预计业务支出53037.8万元,比上年增加5937.18万元,同比增长12.6%。其中,①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46000万元。②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手续费支出1400万元,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费支出4000万元。③信息化建设经费950万元,主要是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继续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更好地服务缴存人和缴存单位、服务住房工作大局。④政策宣传经费350万元,用于继续加大政策宣传,为缴存扩面、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营造浓厚氛围。⑤购买服务人员费用319.8万元,用于继续实施购买服务项目,保持现有窗口、财务、信息化专业人才队伍规模,保障惠民利企、窗口服务、入企上门和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实现我市住房公积金年度业务指标再次两位数增长。⑥贷款抵押评估费与抵押登记费用10万元,用于为职工群众减证减费,提高住房公积金惠民利民水平,让职工群众共享住房公积金发展成果。⑦银行转账手续费用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业务资金划转和调拨产生的费用。最终按实际业务量和工作进度核算支出。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