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市
缴存服务缴存服务指南

06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业务服务指南

2025/08/05 1.4w 阅读 200 点赞

  为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管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南。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原则上每一年度调整一次,所有已开户并正常缴存(按月、足额、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均可进行缴存比例、缴存基数的调整,不符合规定范围的,应调整至规定范围内。

  月缴存金额=月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

  职工缴存与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之和,不得超过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当年公告的缴存上限。

  缴存基数即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收入的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全年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的月平均数。

  一、办理依据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第十六条及第十八条。

  二、办理条件

  所有已开户并正常缴存(按月、足额、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单位和职工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为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职工缴存基数不得超过该汇缴年度的上限基数;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分别不应高于12%且不应低于5%。

  三、缴存基数调整需提供的资料

  (一)《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基数调整清册》(手工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电子表),单位通过线下办理业务时,请务必下载电子清册,正确无误填写完整后存至U盘与此表同时使用;

  (三)《单位在职人员工薪表》(工薪表中必须体现职工上一年度年收入的月平均工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为需要反映企业真实性的其它材料。

  上述需要提供的资料,凡是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指证明文件或材料的原件。

  四、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单位经办人凭单位CA证书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二)线下办理:已申领CA证书的缴存单位,如CA证书无法使用时,经办人持上述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楼办事大厅、各县(区)管理部服务窗口或各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

  五、办理时限

  资料审核无误,三个工作日办结。

  六、注意事项

  (一)缴存单位应该知晓正常缴存(按月、全员、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手续和材料,并承诺向我中心提供的申报材料是真实、有效、完整的,与原件相一致,且不存在任何不实、虚构、隐瞒的行为,否则缴存单位需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单位在核定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及缴存额后,应以一定的方式告知职工本人,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及缴存额降低的职工须职工本人签名确认。

  (三)相关表格在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hzgjj.huizhou.gov.cn/)下载。

  咨询电话:0752-12329、0752-273113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