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惠州市金粤技工学校办学许可证作废的公告

2026/03/18 9.3k 阅读 271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三款“民办学校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的规定,鉴于惠州市金粤技工学校2014年4月1日起已无实际招生、办学,办学许可证2014年4月到期后已自然废止。我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名称:惠州市金粤技工学校;举办者:刘桂声;办学许可证编号:劳社民4413024000053号。

  二、许可证作废日期:2014年4月。

  联系电话:0752-2789386。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