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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服务缴存服务指南

18住房公积金开具单位缴存证明业务服务指南

2025/08/05 1.5w 阅读 526 点赞

  为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开具单位缴存证明工作的管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南。

  单位缴存证明是指反映和记载已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增减、变动结存情况的凭证证明。

  一、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二、办理条件

  申请单位必须已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并正常缴存。

  三、开具单位缴存证明需提供的资料

  (一)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四、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单位经办人凭单位CA证书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二)线下办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督查科及各县区管理部。

  五、办理时限

  资料审核无误,一个工作日办结。

  六、注意事项

  缴存单位保证向我中心提供的申报材料是真实、有效、完整的,与原件相一致,且不存在任何不实、虚构、隐瞒的行为,否则缴存单位需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温馨提示:

  咨询电话:0752-12329、0752-273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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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