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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服务缴存服务指南

17住房公积金开具职工缴存证明业务服务指南

2025/08/05 1.8k 阅读 515 点赞

  为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证明工作的管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保障缴存职工权益,制定本指南。

  职工缴存证明是指反映和记载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增减、变动结存情况的凭证证明。

  一、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二、办理条件

  已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缴存职工。

  三、开具职工缴存证明需提供的资料:

  缴存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一份。

  四、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缴存职工本人可登录微信公众号“惠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小程序“粤省事”、“惠州·湾区通办政务便民自助终端”一体机、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等平台办理;

  (二)线下办理:单位经办人持上述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楼办事大厅、各县(区)管理部服务窗口或各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

  资料审核无误,当天办结。

  、注意事项:

  《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情况证明》仅支持本人办理,不支持代办。

  咨询电话:0752—12329、0752-2731131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